生鼎科技公司長期延遲和積欠員工薪水,導致員工阿木生活陷入困境,阿木向公司請求按月給付薪資、積欠薪資及遲延利息,老闆阿強總以公司將來會賺錢、公司愈來愈有規模等具前瞻性之說詞,激發阿木的道德感而相挺公司,並以「錢一進來,會馬上處理」的說詞安撫阿木,然而卻一再跳票,阿木該如何主張權利?公司未如期給薪導致阿木生計困難,身心壓力大,感到焦慮無助,可以訴求精神賠償嗎?是否可以控告公司負責人阿強呢?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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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俊與麗娟結婚多年,膝下無子。近來,麗娟發現勇俊對其態度趨於冷淡,甚至常常晚歸。某天,麗娟使用家用電腦,發現數百張勇俊與另一名女子薇薇的出遊親密照(例如勇俊摟薇薇腰、薇薇親勇俊臉頰、二人接吻等),麗娟大為震驚:「有些照片日期不是勇俊說去日本出差的時間!」。不久之後,麗娟又發現勇俊手機有薇薇傳來的簡訊:「親愛的老公~這次蜜月好開心喔!下次我們什麼時候還要再去?」,勇俊回訊:「老婆~等我下次休假,下次我們去伊豆泡溫泉吧!」。麗娟憤而向法院訴請離婚,並以侵權行為另訴請求勇俊及薇薇連帶給付30萬元之精神慰撫金。試問:勇俊及薇薇可否主張渠等間無通姦行為而不負侵權行為責任嗎?(註:本件事實有所簡化,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案件仍須個案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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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眼全盲之老蕭喪偶多年,育有二名成年子女大蕭、小蕭。老蕭家財萬貫,其為避免死後子女爭產,自行以盲人點字機繕打遺囑並蓋章。試問:老蕭書寫遺囑之方式是否符合法定遺囑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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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因故意傷害案,於103年10月1日經法院判處10個月有期徒刑確定:


一、試問大明之太太小芳,可否以此向法院請求離婚?


二、大明因前開案件於104年1月1日入獄,於104年10月31日出獄,於出獄後,小芳與大明因長期未相處,話不投機,而於104年12月份向法院請求離婚,此請求是否有理由(註:小芳於103年10月間即知悉大明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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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先生近日時常有鄰居詢問是否幫其92歲母親加入老人互助會,鄰居並表示,加入該老人會每月只須繳納3000元,於母親死亡時,互助會會發一筆10萬互助金,且繳滿5年後不用再繳,並隨著加入年份可越領越多,試問:陳先生是否應加入此種互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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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與夢想家企業社的社長王小東為長期合作夥伴,但近來夢想家企業社因周轉不靈,積欠大明已達300萬元之貨款未為給付,大明與王小東多次協調未果,不得不之情況下向法院提出訴訟,然提起訴訟時,經法官了解案情後,發現夢想家企業社為合夥型態,但大明的被告是記載『王小東』,因向大明確認是否更正被告,


試問:


一、大明要如何列被告方為正確?


二、如大明僅列夢想家企業社,並獲得勝訴判決,如日後對夢想家企業社執行不到財產,可否以該勝訴判決對夢想家企業社之合夥人聲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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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本麵包店預計在555人力公司刊登收銀員之徵才廣告,依其個人過往雇用員工之經驗,女性在此職位一般較為穩定,另因避免訂立勞雇契約時,需父母同意之麻煩,故傾向雇用滿20歲之成年人?


試問:


一、阿本麵包店可否在徵才廣告上載明限成年、女性之文字?


二、阿本麵包店如果改在徵才廣告上載明成年佳、女性佳之文字,結果是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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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公寓近日有人提議,於頂樓增設曬衣場,但經頂樓住戶小呆表示,於此設施增建後,可能因下雨導致有雨聲之噪音,而持反對意見,試問:


一、大樓設立特定設施,所須經之程序?


二、小呆可以不同意設置曬衣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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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為K市K路38地號之土地地主,並於其上建有一棟無法辦理保存登記之房子,後該房子於98年間出售予小明,土地則於100年間出售於小東,小東為確保其土地之使用收益,要求小明拆屋還地?


試問:


一、小明可否依民法第425條之1規定,主張雙方有租賃關係?


二、如小東為求小明知難而退,以沙包堆放於小明房子門口,小明得否依民法第767條向法院請求小東除去該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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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明為新營金融公司之高級辦事員,於103年6月31日遭公司非法解僱並立即要求小明將現有職務及業務上文書移交他人,小明移交完畢後於隔日仍至公司上班,但遭公司以雙方已終止勞僱關係,要求小明離開,小明在此情況下訴請勞工局調解,於調解後公司同意小明於回職,但認為於回職之前的薪水,因小明亦未工作,故無須給付薪資,試問公司之主張是否有理?


二、如小明未於隔日至公司上班,亦未向特別公司表示服勞務之意,上述解析是否有所不同?


三、小明於公司同意回職後,但因公司尚未就之前中斷工作期間之薪資為給付,而未回公司,試問公司是否須給付同意回職後到小明正式回公司之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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